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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后,债权人还能让原债务人还款吗?债权人签字同意债务全部转移 本想着多一个人还钱更保险 结果新债务人一分钱拿不出来 还能回头找原来的债务人还钱吗? 基本案情
张某随后依据B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财产查控,王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向王某追索债权无果后,张某又持最初A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向A法院申请对原债务人李某强制执行,试图依据原调解书申请对李某强制执行,希望通过再次执行途径实现债权。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司法实践中,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是两种性质迥异的法律制度,债权人需加以审慎辨别。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原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债务人不退出债的关系。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承担责任。二者对债权人权利实现的影响截然不同,建议债权人在签署相关协议或接受第三方承诺时,明确约定第三人身份及责任承担方式,以防债务人逃避债务。 法条链接
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 修正)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