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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立案后接下来要怎么做?打官司最常问的6个问题

“起诉一定要原告本人到现场吗?”

“案件立案后接下来要怎么做?”

……

小编的后台经常能收到

不少当事人的提问,

现在我们整理了高频问题,

给大家一一解答,

看看有没有你的“同款”疑问?


Q1 起诉一定要原告本人到现场吗?


若本人无法到法院起诉,可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或委托他人代为起诉。同时,原告也可以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立案。


Q2 案件立案后接下来要怎么做?


请先等待,我们会将起诉状及证据副本送达给被告,如果被告有答辩意见,我们也会将此送达原告。然后依据承办人案件顺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


Q3 我收到了立案短信,但是没有显示开庭时间,如何得知开庭时间?


收到立案短信,说明案件刚刚立案,但是还没有到达承办法官手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之后,书记员会通过电话、电子送达平台或者邮寄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开庭情况、送达诉讼材料等。


Q4 我能不能要求法官强制对方(被告)出庭?


大多数民事案件中,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出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如果法官认为有必要,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本人出庭陈述或者对其本人做询问笔录。如果被告本人未出庭,亦未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官可以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


Q5 承办法官曾办过我的另一起案件,并判我败诉,我能申请他回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法律明确规定了申请回避的情形,若您希望法官回避,则需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申请法官回避的情形。


Q6 庭审笔录签字时,可以要求修改我的部分表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当事人对笔录中自己陈述部分发现有遗漏或记录有误的,有权申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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