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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合法条件有哪些内容

债权转让的合法条件有债权具有合法的转让性、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必须通知债务人等。债权人要转让债权的进行方式是债权人与转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并通知到了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的合法条件有哪些内容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如下: 

1.当事人就债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4.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能够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的管辖权问题如何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如下:

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债权转让应当如何进行

进行债权转让的方法: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自通知到达债务人后生效。但是转让的债权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且转让行为不得违反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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