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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如何处理?

      我们经常会发现,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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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如何处理

      签完合同才知道被骗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中止履行合同,然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者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
      对方有欺诈的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欺诈性的合同。
      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
      在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在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者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如果涉嫌犯罪,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
      在发现欺诈方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者欺诈方潜逃之后,被欺诈方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并提供各种线索;
      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合同欺诈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被中介骗签了合同怎么去处理

      被中介骗签了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一般建议事后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作为证据。
      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不公平签字了如何处理

      基于胁迫或欺诈签订了不公平的合同,受欺诈或胁迫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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