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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帮信罪”的6个裁判规则

数据显示,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案件数量在飞速上涨。2021年共起诉13万人,是2020年的9.5倍。早已成为排在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之后的第三大罪名。


本文整理了最高检和最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相关的6个裁判规则,如下:


裁判规则一:


行为人明知游戏运营方利用互联网运维私服游戏是违法犯罪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规则二: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和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规则三: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帮助,供给对方银行卡的账号、密码等信息,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规则四: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裁判规则五:


行为人明知他人开办的银行卡可能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帮助到大陆开办银行卡,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裁判规则六: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非法办理、出售网络宽带账号,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依法打击、严肃惩处。检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电信运营服务、严格内部从业人员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共同牢筑网络安全的校园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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