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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厅明确11项任务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出台

河北省司法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积极服务保障全省法治乡村建设。

该意见明确了11项主要任务,包括推进涉农领域立法,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出台;规范涉农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工作方法;深化“公证进乡村”,依托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进农村”,有计划推进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等。

来源丨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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