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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

  • 法治日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李丽坤河北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特点和优势,积极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构建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指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优势,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北升级版的有力抓手,河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好人民调解主体责任,发挥好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优势。

    河北省司法厅要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要加强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方法的宣传,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坚持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利用典型案例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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